风中的旗袍

春风来似未曾来。看见的,消失了。消失的,记住了。

每一个女子,心里都住着一个穿旗袍的自己。神秘冷艳的,是那心口的朱砂痣。矜持温婉的,是门口的白月光。素雅清丽的,是轩窗外娇翠欲滴的绿。

说到旗袍,很多人都会想到民国,想到晦涩暗哑的旧上海,想到十里洋场的风情妖娆,想到旧时女子陆小曼、林徽因、周璇。云里雾里,云鬓高耸,朦胧梦幻,悠远绵长。而我,最喜欢的是那张穿半身旗袍的照片,手插于腰肩,抬起头看着世间看透风景的张爱玲。一意孤行,孤芳自风中的旗袍1B赏,曲高和寡,世少知音的感觉。有些像八大笔下的荷花,是独上高楼、望断天涯路的寂寞,是高处不胜寒的清寂与孤凉。一直低到尘埃里,可又还要傲然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。

如果说旗袍必想到民国,那么提张爱玲也必想到胡兰成。胡兰成算得上是张爱玲的知音,只是知音了一时,却没有知音一世。

总是无端狂笑,无端哭。仿佛自己错生了年代,应该生在拿一壶酒换一阙词的宋朝,或者是一轮月并是一首诗的唐朝,或者是昆曲旖旎而来的明朝,又或者只属于旗袍长衫的年代。只是,那不生今世生何世,不要此生又要何生。

我没有因为张爱玲而喜欢旗袍,也不是因为她笔下穿旗袍的女子,也不是因为民国,而是无所原由。看到一句话,人最终邂逅的都会是跟自己气息相近的人。我想,事物也是如此,旗袍、木梳、折扇、昆曲等,是无所从来,又是亦无所去。

几年前,或许很多年前,我曾跟一个人说,以后我每天都要穿旗袍。而世间所有的相遇并不都是久别重逢,恰只为离散,一次又一次,然后旗袍就成了遗憾。

我站在桥上看,松灯迷离,油纸伞难掩来时的青衣褪去,景致没有了长短。

一部《色戒》,李安拍出了张爱玲的神,却丢了魂。我喜欢汤唯,从这部电影开始,也从这部电影定格。她在日本茶馆里唱着那首《天涯歌女》,一身旗袍,姿态轻柔,咿呀似水,恍如一梦中。她是爱着那个梁朝伟扮演的易先生的,爱到低到把自己当成了妓女也心甘情愿,也是他风中的旗袍2_副本一个人的妓女,只唱给那么一个人听。她唱,“天涯海角觅知音,觅知音,愿郎是针,奴似线,从此穿在一起不离分”,就如同很多年前的周璇一样,唱得是那样的惊心动魄,唱得薄凉与寒凉,缠绵悱恻之下是一寸又一寸的可怜,甚至是乞人怜。梁朝伟是动容的,在那么一刻。只是,乞人怜了又如何,他不是他,她也不是她。她不是张爱玲,他也不是胡兰成。都是无可奈何。而我也学了这首歌,想着有一日,穿着旗袍,唱给那个人听。但我一直没有遇见那个人,所以我常唱给自己听,在黑夜的巷子里。

曾写下一段话,没有一个女人会心甘情愿只当男人的情人,要么是为了钱,要么是为了情。为了钱,必须得可以。为了情,情非得已。那为了情,即便女人是张爱玲,男人也并非每个都是胡兰成。若有那么一个男人是胡兰成,女人也无需定要当张爱玲,爱到一直低到尘埃里,只要他爱别人也爱她就行。

是啊,只要他爱别人也爱她就行。心灰意冷的残喜。我突然心一沉,觉得最悲哀的反而不是这样,而是他只爱别人而不爱她,甚至从一开始就是假象。

爱的时候波澜壮阔,离散的时候就越发悲凉。张爱玲说:“爱一个人本来就不问值不值得。”但她也说,“誓言和诺言从来都是有口无心的”、“我不爱你了,你是早已不爱我了的。不要再来寻我,你写的信,我亦是不看了的”。所有的所有都瞬间苍白碎化,所有的所有都化作往昔。旧事凄凉不可听,听不得。

我没有把自己当妓女,也不想把自己当成妓女。我只想,好好的爱一个人,良辰美景,赏心悦事,朝朝幕幕。其实,越简单的生活反而才是最大的奢求。

天下有一人知己,可以不恨。到了最后,张是不恨的,汤唯也是不恨了的,即便只是一时。只道是,人生若只如初见,那该有多好。以前,我照片1A总想着,有那么一个人为我买旗袍,我只穿给他一人赏,只为他浅笑盈盈。浮光流转,时至今日,百转千回,很多东西早已过去,很多东西都说不尽,无法言说。

着一袭素旗袍,立领私藏起细密的心思,盘扣锁住尘封的往事。

曾经喜欢旗袍是莫名其妙,后来是遗憾,再后来是因为无可奈何欲罢不能。

无论在哪里,旗袍在风里,一切都在风里。

风中的旗袍3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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